福建省周宁县2008年招聘本科毕业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8-30 点击量:48056次 分享至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乡镇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宁市委办〔2003〕34号文件精神,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本科学历毕业生安排到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招聘对象为周宁籍(含2008年8月27日前取得周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在我县参加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的本科毕业生。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安心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78年8月27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10日至17日(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周宁县人事局考录调配股,电话:5624031。
3、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毕业生推荐表)、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并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费〔2007〕196号收费规定,每人缴纳报考费80元。
四、笔试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能力测验》,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指导大纲。
2、笔试时间:2008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综合知识能力测验》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宁市委办[2003]34号文件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招聘信息详见周宁人事人才网(www.znrs.gov.cn)或周宁县政府网(www.zn.gov.cn)。
2、在我县参加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3、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5、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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