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福州)2010年党务行政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26 点击量:48597次 分享至
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关于2010年招聘党务行政工作人员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招聘党务行政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日制2010届毕业且符合毕业生派遣条件的研究生,并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岁(1982年7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80年7月1日之后出生);
3.学习成绩优良,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4.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5.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没受过任何处分。
(二)具体岗位要求
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备注 |
学校办公室 | 2 | 中共党员;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 |
宣传部 | 1 | 中共党员;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 |
人事处 | 1 | 中共党员;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1 |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同声翻译能力较强,取得高级口译证书者优先;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 |
武装部、保卫处 | 1 | 中共党员;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法律硕士或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 |
团委 | 1 | 中共党员;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体要求见注解,下同)。 | |
财务处 | 2 | 会计学专业、企业管理专业(财务管理方向);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
学生教育管理 | 6 | 中共党员;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要求入住旗山校区男生公寓。 | |
教育学院 | 1 | 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 教学秘书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理论、社会学、行政管理学专业;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 研究生秘书 |
体育科学学院 | 1 | 中共党员;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 研究生秘书(兼研究生辅导员) |
旅游学院 | 1 | 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 教学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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