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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教师招聘信息 9月8号发布

发布时间:2008-09-09  点击量:49136次  分享至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单位系财政核拨省属事业单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1:教学(网球、篮球) 全日制普通高校体育类本科学历(含)以上、学士(含)以上学位,主修网球、篮球。同等情况下,硕士研究生笔试成绩加3分。有一年以上高校相关教学工作经验,年龄2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岗位2:教学(健美操) 全日制普通高校体育类本科学历(含)以上、学士(含)以上学位,主修健美操。同等情况下,硕士研究生笔试成绩加3分。年龄2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或函报(以收到时间为准)。 报名时间(工作日):2008年9月8日至2008年9月22日。 四、考试 (一)课堂教学及技能展示(面试)(70%) (二)教案写作(30%) 1、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学校纪委监查部门对考核过程予以监督。 2、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 3、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五、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选应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联系人:施德宝 联系电话:0591-85254407   200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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