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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教师招聘方案(第三批)

发布时间:2010-07-01  点击量:48232次  分享至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第三批)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新校区座落于福州市闽侯荆溪,占地537亩。现设有护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助产、口腔工艺技术、卫生信息管理等十五个专业及方向。经研究同意,201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专业技术人员1人,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招聘条件
学历、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解剖学 教师 1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基础医学类(解剖、病理方向) 本科为临床医学专业
综合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按录用公务员现行标准执行);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的学历学位。 二、相关待遇: 1.正式聘用人选,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叁年(含第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其岗位要求的将予以辞退。 2.聘用人员办妥有关招聘手续后,其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福建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3.享受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卫生信息网(www.fjphb.gov.cn)以及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www.fjwx.com.cn)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7月30日,鉴于学院放暑假,本次一律实行网上报名(邮箱:fjwx@fjwx.com.cn),报名表附后。 (三)资格审查 我院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拟考核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本人。来校考核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外语等级证书(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复印件及原件进行审核确认。 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与考核 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我院将组织技能考试、面试,技能考试与面试的比例为5:5。考核结束后,公布应聘人员成绩。技能考试、面试具体时间请留意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五)公示及确定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院与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签定聘用合同等手续。 五、未尽事宜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福州市闽侯荆溪关口366号,(可乘33、38路公交车或从洪山桥西客站乘坐中巴到我院下车)] 邮编:350101 联系人:林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992022869970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表(第三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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