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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清县教育局2010年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02  点击量:49552次  分享至

福建省闽清县教育局关于2010年招聘新任教师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统一部署和3月17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了做好2010年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教师与人数计划

 

学科类别 历史 英语 生物 美术 幼教(含学前教育、艺术、音乐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电子信息工程、教育技术学专业)   合计
中学 1  2  2     2 7
小学   4   1     5
幼儿园         3   3
合计 1 6 2 1 3 2 15
  二、条件要求 所有报考对象应为闽清籍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且具备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除外)。 1、中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2008届至2010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与所招聘学科对口(不含各大学校内民办院校、纯属民办院校毕业生)。2)2010届属于6所国家重点师范类院校(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和福建师大、厦门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不含二级分校及办学点),取得学士学位,个人专业毕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0%以内或是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10%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且所学专业与所招聘的学科对口。3)具有师范类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除体育、政治学科以外,不受2010年计划招聘学科限制(要求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 2、小学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报考: 2008届至2010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且所学专业与所招聘学科对口(不含各大学校内民办院校、纯属民办院校毕业生),其中报考小学英语学科条件可放宽至全日制师范类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但英语等级应达到大学英语六级(含六级)以上,并获得六级及以上证书和取得学士学位。 3、幼儿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闽清籍2008届至2010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不含各大学校内民办院校、纯属民办院校毕业生)学前教育、艺术、音乐等专业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2)2008届至2010届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等全日制师范类院校的学前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的专科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4月23日至5月6日(其中五一节放假三天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报名表可从福州教育网〈网址:www.fzedu.gov.cn〉上直接下载)。2)2008届、2009届毕业的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2010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报考小学英语学科的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应提供大学英语六级(含六级)以上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4)10%毕业生或优秀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证明。5)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 报考对象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和监察局负责。经审核符合教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对象,资格审查部门在报考对象《报名登记表》的资格审查意见栏上盖章确认后,报考者持经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到闽清县教育局自考办办理笔试的报名手续。 6、笔试报考 笔试报考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自考办负责。报考者本人对闽清县教育局自考办采集的报考信息(含摄像),相关表格核对确认签字后生效。 7、报名费80元。报考对象缴费后,不论是否在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以返还。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硕士研究生(除体育、政治学科以外)、10%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其余的报考对象,须参加福建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公开招聘统一笔试。 五、笔试内容 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 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六、笔试成绩计算与发布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含60分)以上。 笔试成绩于6月下旬在省自考办相应网站公布。报考对象凭个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码双重验证后可以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七、笔试咨询电话 省自考办考务科谢先生:0591-876659288767226513178118648 八、面试对象 1、硕士研究生、10%毕业生、优秀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成绩合格对象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同一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对象名单和相关事宜在闽清教育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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