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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1-24  点击量:49358次  分享至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聘方案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新校区座落于福州市闽侯荆溪,占地537亩,建筑面积11.1万平方米。现设有护理、药学、医学检验、影像、助产、口腔工艺技术等十四个专业。学院编制598人,现有教职工255人,在校生4087名。经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同意,200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教师15人,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应聘岗位 人数 招聘专业 学历 (职称) 备注
教师 1 影像设备学 本科及 以上 1.211高校本科毕业生; 2.省内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要求其综合成绩进入年级前30%;3.(专升本)本科生报考,要求专科阶段专业与本科、研究生专业相一致
教师 1 影像诊断学
教师 3 护理学 研究生 研究生学历与本科学历应为同类专业
教师 1 口腔医学 研究生
图书信息资源建设 1 图书馆学、情报学 研究生
计算机及信息管理 1 计算机及其应用 研究生
教师 1 医学检验 研究生 本科阶段为医学检验专业 研究生阶段为分子生物学方向
护理学科  带头人 1 护理学 教授 1.年龄50岁以内(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有高校工作经验。
基础医学  带头人 1 基础医学 教授
药学学科  带头人 1 药学 教授
检验学科  带头人 1 检验学 教授
口腔学科  带头人 1 口腔医学 教授
影像学科  带头人 1 影像学 教授
综合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按录用公务员现行标准执行);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的学历学位。
二、相关待遇: 1.正式聘用人选,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叁年(含第一年的试用期)。试用, 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其岗位要求的将予以辞退。 2.聘用人员办妥有关招聘手续后,其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福建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3.享受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 4.教授享受学院引进人才相关待遇,符合福建省引进人才条件人员,按省引进人才待遇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卫生信息网(www.fjphb.gov.cn)以及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www.fjwx.com.cn)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09年2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要求: (1) 应聘人员将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寄我院人事处。 (2) 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院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在学院的网站上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或电话通知本人。来校考试或考核时,请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且参加考试或考核的省外应聘人员,我院将按火车硬卧标准报销来闽单程路费(需凭我院考核时间前三日内的有效票据报销),经考核录用并按规定来校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者,可在正式上班后报销参加考核的返程路费(需凭我院考核时间后三天内的返程票据报销,返程地点须与前次报销的来闽地点一致);应聘期间提供校内免费食宿。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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