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新校区座落于福州市闽侯荆溪,占地
537亩。现设有护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助产、口腔工艺技术、卫生信息管理等十五个专业及方向。经研究同意,201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1人,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招聘条件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校医
|
1
|
大专
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主治医师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
|
综合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体检按录用公务员现行标准执行);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的学历学位。
二、相关待遇:
1.正式聘用人选,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叁年(含第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其岗位要求的将予以辞退。
2.聘用人员办妥有关招聘手续后,其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福建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3.享受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
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卫生信息网(www.fjphb.gov.cn)以及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www.fjwx.com.cn)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
2010年7月30日,鉴于学院放暑假,本次一律实行网上报名(邮箱:fjwx@fjwx.com.cn),报名表附后。
(三)资格审查
我院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拟考试考核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本人。来校考核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外语等级证书(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复印件及原件进行审核确认。
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与考核
本岗位采取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应达
3∶1以上(含3∶1)方可开考。笔试合格线为70分,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选进入技能考试,技能考试后按照笔试、技能考试合计分高低以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及技能考试合计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根据闽人发〔
2007〕104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收取考务费80元/人。
(五)公示及确定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
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经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院与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签定聘用合同等手续。
五、未尽事宜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地址:福州市闽侯荆溪关口366号,(可乘33、38路公交车或从洪山桥西客站乘坐中巴到我院下车)]
邮编:
350101
联系人:林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
0591-2286992022869970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表(第三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