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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长泰县2009年农村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7-16  点击量:47757次  分享至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事厅《关于统一组织福建省新增教师编制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9]49号)和漳州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漳人综[2006]27号)精神,结合长泰县小学教师需求情况,经县编委会研究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2、语文(含汉语言文学、商务秘书、文秘)、数学(含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英语(含商务英语、外贸英语、经贸英语、旅游英语、实用英语)、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专业。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4、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小学教师12名。其中:武安中心小学1名,兴泰中心小学1名,马洋溪中心小学1名,陈巷中心小学2名,岩溪中心小学3名,枋洋中心小学1名,林墩中心小学1名,坂里中心小学1名,古农农场中心小学1名。

  三、考试办法、内容和时间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面试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具体面试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及岗位确认

  1、总成绩=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

  2、岗位确定: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不服从安排视为放弃资格,空出的岗位依名次递补至公布岗位人数聘满为止。如出现总分并列时,根据以下条件顺序择优选择:①教师子女优先;②师范类学历高者优先;③第一学历高者优先;④笔试成绩高者优先;⑤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五、体检、考核及聘用

  1、体检:根据名次和岗位确认按1:1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执行。

  2、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

  3、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名次递补(仅限递补一次)。

  4、聘用: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经批准予以聘用。实行聘用制管理,首聘聘用期三年,由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确系胜任本职工作的,可以续聘。

  聘用人员应在本县教师岗位服务6年,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5、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信息可查看“长泰教育网http//www.ctjy.net”、“长泰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

  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6-8335333。

  长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九年七月七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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